沈阳工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2)学期期中实验室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1 浏览次数:


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管理,加强实验室实验项目的有效开发和实验室利用率,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确保正式开学后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实验教学稳定,根据辽公密发[2020]423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反恐怖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辽教办电[2020]64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2020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的通知》、辽教函[2020]147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科研实验室安全风险检查及2019年度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实验室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全校教学实验中心、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根据《沈阳工学院期中实验室检查指标》(附件1)内容进行检查,重点对实验室近三年实验项目开发和实验室利用率情况,实验项目各类支撑材料,开课前的准备情况,实验室重点区域警示标识、危险化学品管理、用电等安全方面的检查。

三、检查小组

本次实验室检查工作成立检查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教学管理部、各教学单位实验室负责人。

四、检查时间

2020年6月10日、6月16-17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表2

五、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依据通知要求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自查。学校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学校部署,重视实验室项目开放和实验室有效利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为疫情结束正式开学后实验教学稳定运行奠定基础。

特此通知!

 

Copyright©2016 沈阳工学院生命工程学院       邮编 :113122      电话:024-58104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