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的办法

发布时间:2013-05-06 浏览次数:


       
   

为做好学生宿舍防火工作,切实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学生处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工作的检查和管理,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要求全院学生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生命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和《生命工程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提高安全防火意识,确保学生宿舍消防安全;

2.认真学习消防、用电、急救相关知识,学会科学用电、安全用电,学会正确处理相关紧急事件,发生险情时,及时呼救,迅速撤离,及时向宿舍管理员、辅导员老师报告并报警;

3.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热毯、电热锅等违章电器,对使用电熨板、电吹风、电热暖手煲、电热水袋、床头灯、充电灯等《生命工程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内未明确列出的用电器禁止在学生宿舍内使用,一经发现将予以没收并给予通报批评,如再次使用将按违章使用电器给予校纪处分;

4.离开宿舍要做到及时熄灯、拔掉电器插头、关闭插座,做到人走电断;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不准在寝室内吸烟,不乱扔烟头,不准在寝室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塑料、饮料瓶、泡沫板等),不燃放烟花爆竹,不使用酒精灯、蜡烛等明火,不在寝室或楼道内焚烧纸张、杂物等;

6.正确使用插排,不将插排放在与被褥有接触的地方,不准私拉乱接,寝室内不准插电使用饮水机;

7.不准损坏、拆装、挪用消防设施和器材;

8.学生处将进行专项检查,一旦发现有违章使用电器等威胁宿舍安全的行为,将根据《生命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细则》从严处理;

9.学院要求各级学生干部做好表率,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生干部所在的寝室如有发现有违章使用电器等威胁宿舍安全的行为,除按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将撤销学生干部职务,并取消评优资格;

10.要求各班级成立寝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组织健全、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各寝室确立寝室安全责任人;

11.各班级的寝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代表签订《生命工程学院宿舍安全责任书》,各寝室成员签订《生命工程学院学生宿舍防火安全承诺书》。

本通知下发到全院各班级,由班长负责传达并落实通知精神,未尽事宜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生命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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