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寝室”、“标兵寝室”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8 浏览次数:


学生寝室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综合性场所,也是反映学生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为把我校学生寝室建成“团结互助、文明礼貌、整洁舒适”的学生之家,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功能,特开展“文明寝室”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文明寝室:

1.日常卫生考核:寝室环境良好、内务整洁卫生,在参评学期内,内务卫生平均成绩为优秀,寝室成员本人内务平均成绩为优秀;

2.日常管理考核:参评的寝室及其成员在参评学期内没有受到通报或纪律处分的情况。

标兵寝室:

1.日常卫生考核:寝室环境良好、内务整洁卫生,在参评学期内,内务卫生平均成绩为优秀,寝室成员本人内务平均成绩为优秀;

2.日常管理考核:参评的寝室及其成员在参评学期内没有受到通报或纪律处分的情况;

3.寝室成员学习成绩:参评的寝室成员在参评学期内一考成绩没有不及格的情况。

二、评选名额

“文明寝室”按照学院寝室总数的12%评出,“标兵寝室”按照学院寝室总数的6%评出,具体数量如下表:

 

学院

“文明寝室”数量

“标兵寝室”数量

生命工程学院

30

15

三、评选程序

1、班级在具备评选条件的寝室中按规定比例数申报,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获奖名单。

2、学院对拟获“文明寝室”、“标兵寝室”荣誉称号的寝室名单给予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文明寝室”、“标兵寝室”评选工作;

2、各班级要填写《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文明寝室”、“标兵寝室”申报情况统计表》,并将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一并报送生命学工公贾晨老师;

3、获得“文明寝室”、“标兵寝室”称号,作为“优秀班级”评选的重要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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