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对象:生命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1.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两个等级设立。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4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750元,一等和二等国家助学金不兼得。
2.申请条件:
2.1 一等国家助学助金的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受到过学校的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个人寝室卫生考核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上一学年所有课程的第一次结业考核(一考)均一次性通过(一年级学生除外) ;
(五)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经学校认定已在学校备案,本人生活俭朴;
(六)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2.2 二等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权制度,没有受到过学校的纪律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个人寝室卫生考核成绩在及格及以上;
(四)勤奋学习,积极向上,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五)家庭经济困难,经学校认定已在学校备案,本人生活俭朴;
(六)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2.3 特殊群体(包括建档立卡、低保、残疾人子女、残疾学生、特困供养、孤儿等)可依据实际进行降条件评选。其中建档立卡和孤儿学生直接评选为一助。
三、申请与评审
成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高超
组员:吴海涵等6名辅导员
按照学校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评审和公示。
助学金发放
按照学校相关通知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