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09-24 浏览次数:


一、资助对象生命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1.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两个等级设立。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400二等国家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750一等等国家助学金不兼

2.申请条件:

2.1 一等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受到过学校的通报评和纪律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个人寝室卫生考核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上一学年所有课程的第一次结业考核(一考)均一次性通过(一年级学生除外)

(五)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经学校认定已在学校备案,本人生活俭朴

(六)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2.2 二等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纪守法,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权制度,没有受到过学校的纪律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个人寝室卫生考核成绩在及格及以上

(四)勤奋学习,积极向上,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五)家庭经济困难,经学校认定已在学校备案,本人生活俭朴;

(六)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2.3 特殊群体(包括建档立卡、低保、残疾人子女、残疾学生、特困供养、孤儿等)可依据实际进行降条件评选。其中建档立卡和孤儿学生直接评选为一助。

三、申请与评审

成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高超

组员:吴海涵等6名辅导员

按照学校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评审和公示。

助学金发放

   按照学校相关通知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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