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
为推动教师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促进教师将外出培训成果固化到专业与课程建设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开展2024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申报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围绕《沈阳工学院“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沈阳工学院2023年工作要点》《沈阳工学院关于深化教学质量提升工程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沈工发〔2023〕1号)和《沈阳工学院关于加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针对我院当前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以高质量的教育教学研究指导和带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要求
1.严格按照《沈阳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沈工发〔2022〕53号)文件要求执行申报、立项、实施、结题。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或者具有相关课程3轮以上讲授经验,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项目参与人严格按照实际参与人数申报,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6人;课程改革方面的教研项目,项目参与人原则上是课程团队成员。
3.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原则上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不含两个)项目的申请。
五、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生命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于2024年2月28日前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文档发到376097301@qq.com。
2.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评审。对获批立项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202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附件:1.2023年沈阳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生命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3.生命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生命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