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教研室:
依据《沈阳工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及《沈阳工学院教学质量、管理质量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强化“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确保我院教学质量保障职责有效履行和持续改进,现成立生命工程学院教学管理质量保障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付俊范
副组长:李宏岩
成 员:赵明晶、张婷、郭文洁、孙婷、李飞飞、夏英俊、郑海霞、殷强
秘 书:孙婉
二、主要工作职责
工作小组依据沈阳工学院“943”质量保障体系要求,统筹本单位教学质量保障工作,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年度质量工作计划,将质量保障职责分解到专业教研室及教师个人,明确任务分工与责任要求。
(二)配合学校督导工作,发挥校级督导员作用,组织开展院内督导检查,定期召开督导反馈会议,向教师传达督导意见和改进建议。
(三)配合学校关键节点检查,自主开展院内关键节点补充监控(如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试卷归档、教学材料存档等专项检查),对监控结果进行分析并落实改进措施。
(四)定期查阅学校层面提供的课堂、毕业生、在校生、教材、课程等监测评价报告,对数据进行分专业、分课程的深度分析,推动数据驱动的教学改进和管理决策。
(五)建立质量改进闭环机制,对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督导反馈、学生信息员反馈等各类问题进行台账管理,跟踪整改效果,推动整改经验转化为制度文件或流程优化。
(六)组织开展质量主题活动(如教学质量研讨会、优秀教学案例分享、质量知识学习等),选树教学质量先进典型,营造全员参与的质量文化氛围。
(七)按学校方案完成课程自评估,探索具有生命工程学院特色的评估机制,如院内课程同行评议等。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质量保障重点工作。
(二)工作小组应于每年年末对照学校考核指标开展自查自评,按要求提交年度质量保障工作总结及佐证材料。
(三)各专业指定专人负责质量保障工作日常联络与材料报送。
(四)工作小组秘书负责全院质量保障工作佐证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请各专业教研室高度重视质量保障工作,积极配合工作小组落实各项任务,共同推动生命工程学院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生命工程学院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