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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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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工程学院教学管理质量保障工作小组成立文件

发布日期:2026-09-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专业教研室:

依据《沈阳工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及《沈阳工学院教学质量、管理质量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强化“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确保我院教学质量保障职责有效履行和持续改进成立生命工程学院教学管理质量保障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付俊范

副组长:李宏岩

成  员赵明晶、张婷、郭文洁、孙婷、李飞飞、夏英俊郑海霞、殷强

 孙婉

二、主要工作职责

工作小组依据沈阳工学院“943”质量保障体系要求,统筹本单位教学质量保障工作,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年度质量工作计划,将质量保障职责分解到专业教研室及教师个人,明确任务分工与责任要求。

(二)配合学校督导工作,发挥校级督导员作用,组织开展院内督导检查,定期召开督导反馈会议,向教师传达督导意见和改进建议。

(三)配合学校关键节点检查,自主开展院内关键节点补充监控(如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试卷归档、教学材料存档等专项检查),对监控结果进行分析并落实改进措施。

(四)定期查阅学校层面提供的课堂、毕业生、在校生、教材、课程等监测评价报告,对数据进行分专业、分课程的深度分析,推动数据驱动的教学改进和管理决策。

(五)建立质量改进闭环机制,对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督导反馈、学生信息员反馈等各类问题进行台账管理,跟踪整改效果,推动整改经验转化为制度文件或流程优化。

(六)组织开展质量主题活动(如教学质量研讨会、优秀教学案例分享、质量知识学习等),选树教学质量先进典型,营造全员参与的质量文化氛围。

(七)按学校方案完成课程自评估,探索具有生命工程学院特色的评估机制,如院内课程同行评议等。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质量保障重点工作。

(二)工作小组应于每年年末对照学校考核指标开展自查自评,按要求提交年度质量保障工作总结及佐证材料。

(三)各专业指定专人负责质量保障工作日常联络与材料报送。

工作小组秘书负责全院质量保障工作佐证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请各专业教研室高度重视质量保障工作,积极配合工作小组落实各项任务,共同推动生命工程学院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生命工程学院

                                     2026年9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