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劳动节放假及有关学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8 浏览次数:



关于2019年劳动节放假及有关学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劳动节假期即将到来,现将2019年劳动节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5月1日至5月4日为放假时间,5月1日前无课的学生,向所在学院请假批准后即可离校,离校学生需于5月4日晚18:00前返校。

二、有关工作安排

1.根据《沈阳工学院假期留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各学院认真统计好离校学生假期去向和留校学生情况,填写国家法定假期学生去向统计表和假期留校学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2)

2.要求各学院认真统计好学生返校情况,分别于5月4日20:30、5月5日9:00前,将未返校学生的名单及原因(格式见附件3)上报学生工作部栗伟刚老师处。 

3.各学院要加强对任课教师的要求,严格执行学生请假与考勤制度,对假前学生上课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对于缺课的学生要给予严厉处理。学生工作部将于4月30日对学生到课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旷课学生将给予严肃处理。

4.放假前,各学院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将法制、纪律、安全教育有效结合起来,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的校纪校规,自觉抵制不良思潮和分裂势力的侵扰;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恐怖、预防地震等方面的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未开放的景区、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娱乐和玩耍,外出旅游要注意防拥挤、防踩踏;提防各种电信诈骗,不参加各类传销、邪教组织活动。

5.告知学生在假期期间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与家长和辅导员取得联系。

6.学生离校前务必整理好寝室内务,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各学院要加强检查监督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7.本次假期各学院、班级、社团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外出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者需向所在学院领导申请,征得同意后,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保卫部门进行备案。

三、其它工作

 1.各学院辅导员要就假期相关工作安排与要求传达到每位学生。

2.各学院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按时到岗,不得空岗漏岗,值班人员要经常深入学生寝室,开展安全检查,了解学生动态,保证学生的安全稳定。如遇紧急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给主管领导。

3.假期期间全体学生工作干部要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学生工作部    

                                           2019年4月27日

 附件1假期留校学生情况统计表

 附件2:国家法定假期学生去向统计表(去家庭所在地以外地区)

 附件3:未返校学生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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