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级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5 浏览次数:


各学院、2019级学生:

为更好落实“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因材施教,使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在擅长的领域中学习,结合《沈阳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的要求,现对2019级学生集中申请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资格

凡我校在籍2019级全日制学生,经本人自愿申请,均可申请转专业[艺术类(按高考类别统计)、体育类、普通类三者之间不能跨类别转专业]。

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批准转专业:

1.已申请转专业一次,第二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

2.未报到入学、未注册取得学籍或休学期间的学生;

3.入学未满一学期的学生;

4.成人教育学生。

二、工作程序

1.各学院报送接收方案

各学院在现有办学条件下,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确定接收方案(包括拟接收专业、计划接收名额、专业要求,表格见附件:2019级学生转专业接收名额表),报送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版各一份,于4月30日前报送教学管理部。

2.公布接收方案

各学院的接收方案经学校审批后,将于5月7日前校园网上公布。

3.各学院组织学生在网上填报志愿

5月8日—5月18日,各学院组织学生在网上填报志愿,网址学生端:http://218.24.31.65:85/  账号为学号,密码123456,详细填报志愿请查看校园网-教学管理部-下载中心--《转专业系统网上填报志愿教程》。

4.考核

如果申请人数超过了各专业可接收名额上限,将组织转专业考试。5月12日前,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确定是否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核成绩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课程包括《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和《专业综合》(其中艺术类考试课程只包括《大学英语》和《专业综合》)。

5.学校审批

教学管理部将相关材料汇总,按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公示5天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6.其他事宜

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取得的学分,由转入学院根据教学计划重新确认,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外课程的学分均计入选修课学分,所缺转入专业的必修课或专业限选课必须补修,补修的课程按学分收费。与转入专业学分差距大于15学分的学生需降至下一年级学习。

转专业成功的学生,从转入新专业起,按照新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并按照新专业教学计划选课。

学生转入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学生具体的选课事宜,学生工作部负责协调办理学生宿舍和管理等其他方面手续。

三、相关说明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一定要仔细考虑是否能够承担专业改变所带来的变化(如学费变化、课程增多、选课冲突、班级改变、寝室更换等),一经转专业成功,则不允许悔改,请转专业同学反复斟酌后,再考虑是否改变自己所学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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