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准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7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根据辽宁省教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及早谋划秋季学期,做好延期开学,启动线上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稳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教育部、教育厅相关要求,坚决把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秋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稳定,维护校园平安稳定。

二、开学时间及教学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全体教师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工作。学校原定正式上课时间为823日,若开学学生不能返校,则全部启动线上教学,若部分中高风险地区学生不能返校,则启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确保不能返校学生及时跟上教学进度。

各教学单位于820日前将本单位线上教学具体信息报送教学管理部(见附件),不能开展线上教学的注明原因。

三、理论教学

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所有理论课程均开展线上教学,建议线上教学方式采用平台课程资源与课程直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方便对线上一流课程和混合式一流课程申报提供数据基础;对实操性较强的术科课程,如艺术类的课程,可适当调整开课顺序,优先开设理论性较强的课程;体育课根据疫情情况由基础课部制定延迟上课或线上教学实施方案。

四、实践教学

1. 实验课程

对适合开展线上教学的实验课程,各单位积极组织任课教师开展线上教学,对无法在线开设的实验课程,各单位做好进程调整,确保能完成教学任务。

2. 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按照教育部及教育厅的要求开展,若教育部、教育厅未明确不能开展毕业实习,则各教学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学生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及时开展毕业实习,并对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开展定期联系,跟踪实习情况,确保学生安全。

五、 补考工作

补考工作原定于开学第一周进行,为了确保后续重修正常进行,补考工作按原定时间开展,学生如不能返校,则开展线上补考。各教学单位做好线上补考工作准备工作。

六、教学质量监控

1.各教学单位应为线上教学的顺利开展做好资源建设、教学设计、备课等督导检查工作。

2.开展线上教学期间,各教学单位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线上教学进行课程质量监控工作,及时充分掌握学生学习心态、学习效果,及时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开展线上教学期间,教学管理部和督导审计部将采取随机网上听课、对学生进行网上评教、对教师开展网上评学等方式对教学过程、教学效果进行质量监控。对无故不开课、擅自停课、无故不上课等延误教学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要求

1.各教学单位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安排和调整,确保学生返校前后教学工作顺利实施。

2.结合疫情,各教学单位要安排和指导任课教师在开学第一课中将心理健康教育和课程思政融入教学过程,进一步增强学生疫情防控意识,丰富学生疫情防控知识,将疫情防控、思想政治教育等融入开学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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