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通[2016]3号 关于申报2016年度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9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2016年度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一、成果类别

1.学术论文

2.学术著作(不含教材)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须为成果第一作者且单位在我省。

2.申报者只能通过1个渠道(即1个初审单位)申报1项成果,每项申报成果的作者人数不得超过4人,发表顺序不得更改。

3.申报成果须为2014年1月1日以后撰写、发表或出版。论文类需公开发表;著作类需正式出版。

4.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评。

5.申报成果不得涉密。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1.申报者登录http://103.39.107.217/lnskx/,通过成果奖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注册账号并进行网上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注:初审单位选择抚顺市科学技术协会)。申报者网上申报后,通过系统打印出申报表。

2.系统生成的申报表打印稿1份。

3.论文类需提交出版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正文实名复印件;著作类需提交原著作1部。

4.能证明成果价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三)申报要求

1.论文类在系统中上传的匿名文档不得出现申报者姓名、单位等任何个人信息。

2.网上申报时,成果相关证明材料需按系统提示上传,否则视为申报材料不全。

3.提交的所有纸版申报材料要用A4纸打印,其他相关材料附在申报表后方可生效。

4.未按要求申报的成果,省科协将不予参评。

5.所有提交的纸版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6.4月22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并将纸质材料报送到院办。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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