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通[2017]1号关于报送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鉴定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1 浏览次数:



关于报送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鉴定材料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将于近期组织专家对2017年到期的科研基金项目进行鉴定,请各相关单位于截止日前将项目鉴定材料报送至教学管理部。

鉴定材料包括:1.研究报告5份(胶装,封面体现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字样;重复率在35%以下);如有其他辅助材料(如项目成果出版、发表的材料复印件,项目成果应用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与研究报告一起装订。2.研究报告精华版(压缩稿及咨政建议)1份(8000-10000字)。3.成果结项鉴定审批书2份(审批书格式从www.dfczyj.com下载,登陆路径: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管理文件—辽宁财政科研基金成果结项管理文件—成果结项鉴定审批书;审批书需加盖财务与科研部门公章,奖励性资助项目不用盖财务公章;审批书第二页需课题组负责人签字。)

    截至日期: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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