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沈阳市社科联关于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沈阳市社科联关于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招标的通知》中结项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报送材料时间截止至1030日,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期提交结项材料者,按自动撤项处理。所有材料电子版以单位统一发送至sitkeyan@163.com

二、结项材料

1.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报告书。结项报告书“正文”要求为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的中文成果,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万

2.课题提炼成果要求独立成文,原则上3000左右,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50%

3.课题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要求与他人成果重复率须在30%以下。无“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不予结项。

4.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包括:本年度研究成果的领导批示、决策采纳、报刊发表的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其中,课题组标明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和课题编号中央、省、市领导批示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著作,为评定等次重要参考值。

 5.结题材料的电子文档

三、相关要求

1.对课题组的要求

1)纸质版材料。按“结项报告书”“课题提炼成果”课题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实名2册,匿名1册所有匿名材料均不得显示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个人信息姓名、职称、工作单位,不公章,封皮为“结项报告书”。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复印)。

2)电子版材料。报送电子版(实名、匿名各1个文件夹,匿名电子版材料名称不能体现个人和单位信息)。内容包括结项报告书”“课题提炼成果”和“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PDF扫描格式”。

3)课题组成员调整。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如有特殊原因,变更、增减课题组成员应在结项时提交《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表》,经本单位科技部门同意并盖章,市社科联批准后方可变更。

4)资助课题经费使用。课题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经费的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专款专用。

2.对各有关单位的要求

1)单位统一报送结项材料,把好材料审核关。纸质版材料按《统计表》顺序整理报送,每个人的实名材料与匿名材料放在一起。统一电子版文件夹格式为:××学院>>张三>>1.张三实名/2.匿名。

2)认真填写《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情况统计表》,同时报送电子版(必须为Excel表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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