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辽宁省办公厅办公室关于推荐辽宁省高等学校科技工作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3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科技创新的系列重要论述,发挥专家组织对高校科技工作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价等作用,辽宁省教育厅经研究,决定开展辽宁省高校科技工作专家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指导、评价、审核高校科研项目立项、科研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学术风气建设、学术期刊管理等工作;承担教育厅委托的其他相关任务。
  二、推荐范围
  省内各高校、科研院所、现骨干企事业单位科技管理负责人、科研平台负责人、科研项目主持人、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等相关专业专家均可推荐。
  三、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工作严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公正。
  2.德才兼备,信誉良好,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
  3.热爱教育科研事业,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熟悉相关专业领域科技工作情况。
  4.在本专业、行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及较好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含)。
  5.坚持自愿原则,且能够保证承担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所在单位能够为其提供有关支持和条件保障。
  四、推荐办法
  1.我校推荐专家原则上不超过15人每学科不超过5人
  2.各单位请10月916时前,将《辽宁省高等学校科技工作专家推荐名单》辽宁省高等学校科技工作专家推荐表》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部电子邮箱sitkey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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