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22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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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立项原则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躬身践行“两个确立”的实践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提出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社科智库作用。

2.立项原则:按照面向全市、竞争择优、不重复立项原则组织开展立项工作,将采取面向社会征集与组织专家审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者可参考《2022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中所列选题题目的领域、方向和范围,结合本人或课题组已有研究基础和方向,选题或自拟题目进行申报,自拟题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由市社科联组织评审小组专家论证,确定2022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

二、申报资格和条件

1.凡国家、省已立项或国家、省下达到市有关部门的调研任务,不能申报;凡市直有关部门已完成相关研究的课题,不得申报。

2.课题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如确需学术造诣高、科研能力突出的中级职称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该人员须取得中级职称满3年,并由两名高级职称人员推荐),课题负责人需要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现实性问题和学术前沿性问题,直接参与课题调研和相关工作。课题组成员至少3人,最多不超过6人(不包括课题负责人)。

3.课题负责人仅限1人,且各课题负责人仅能负责一项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及其他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项课题研究,否则将取消其参与本年度课题立项资格。

4.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必须具备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并确保按时高质地完成课题研究。

5.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准的立项课题予以撤项处理,取消其3年申报资格,并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三、申报形式和要求

1.课题形式:课题为论文、研究报告两类。

2.课题类型: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3.成果要求:课题要立足抚顺、服务大局,突出前瞻性、规律性和对策性研究,提倡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攻关。

4.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理论工作者积极踊跃申报。同时要严格把关,做好资格审查、审核汇总等工作。

四、申报方式

1.单位出具《科研项目申报推荐书》(签字盖章扫描PDF版)一份。

2.课题申请人认真填写《2022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表》(附件2),一式份。

3.由单位统一填写《2022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汇总表》一份(附件3),并加盖公章。

请各单位汇总时务必严格检查“课题负责人及其他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项课题研究”要求,确保无误后3月14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部,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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