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公寓生活垃圾自带下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1 浏览次数:


各班级:

学生公寓是我校培养学生良好生活习惯的重要场所,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品德素质的养成起到很大的作用。为营造和谐、文明、安全、卫生的公寓环境特通知如下:

实施办法

1、学院按照每间寝室每天2个垃圾袋的标准为学生免费提供垃圾袋,个别寝室产生较大量垃圾,需自行解决。本着节约与环保的原则,号召全校同学采用环保可循环使用物品,以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

2、垃圾袋的发放工作由生命学工办负责,务必及时发放到学生寝室;

3、各寝室于每日早8:30前将垃圾袋扎封后由学生自行带下楼,统一投放到公寓楼外垃圾回收点,其他时间各寝室根据寝室生活垃圾数量自行带下楼,各楼层内不再放置垃圾桶。

管理方式

1、每周组织学院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进行专项检查不少于2次,并指定一名专职辅导员负责每日督察与管理本学院学生生活垃圾自带下楼情况;

2、学院每日派专人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3、严禁将垃圾丢在楼道内公共区域,包括盥洗室及洗、晾衣间,一经发现,将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处分。无法查实当事人的,通报该楼层学生所在辅导员;

4、对此项工作执行不到位的宿舍处理如下:一个月内第一次检查未执行,进行提醒与教育,寝室全体成员当周寝室成绩降等;第二次检查未执行,给予寝室全体成员通报批评,当周寝室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对一个月之内3次及以上垃圾自带下楼执行不到位的宿舍,给予寝室全体成员警告处分,当月寝室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三、 工作要求

1、各班级做好宣传与动员工作,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召开班会传达通知内容;

2、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学生思政教育的重点工作;

3、要充分调动学生会、自管会等学生团体组织,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作用,配合学院做好此项工作;

4、学院要对此项工作执行不到位的宿舍加强教育并督促整改,根据检查结果进行严肃处理。

 

 

                               生命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1日

 

Copyright©2016 沈阳工学院生命工程学院       邮编 :113122      电话:024-58104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