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通知】关于举办2020“创青春”辽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7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2020“创青春辽宁青年

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市团委、网信办、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金融发展局、扶贫办、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服务青年创业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不忘初心跟党走、奋勇建功新时代,汇聚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青春力量,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决定联合省直相关部门共同举办2020“创青春辽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简称青创赛)。现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搭建全省青年创新创业展示交流、资源对接、项目孵化综合平台,整合创业服务资源,营造关心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帮助广大青年增强创业能力、提升创业成功率,发现、树立和宣传我省青年创新创业优秀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宏大实践中创新创业,打造发展新引擎,积聚发展新动能。

二、大赛主题

青春建功新时代  创新创业促振兴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中共辽宁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商务厅、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二)承办单位

共青团沈阳市委员会、铁西区人民政府、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管委会

(三)协办单位

沈阳中关村信息谷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赛制规则

1.大赛分地区赛(初赛)、省级赛(复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地区赛要求十四个市全覆盖,省级赛在地区赛基础上进行。省级赛和各地区赛组委会联合组织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全国2020“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

2.大赛分商工组、农业农村组(其中另设电商组)、互联网组三个类别进行。

商工组重点关注节能环保、信息科技、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相关产业,强调对实体经济给予重点倾斜。

农业农村组重点关注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旅游等领域相关产业,着重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项目给予重点倾斜。

互联网组重点关注移动互联网、互联网设备、共享经济、大数据、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等互联网技术与应用相关产业及运用互联网手段改造发展传统产业。

3.商工组、农业农村组、互联网组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创办年限(以工商登记为准)不同,分设创新组、初创组、成长组;其中,农业农村组另设电商组。企业创办年限划分以2020730日为界。

创新组为未进行企业登记注册,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

初创组为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含)的创业项目;

成长组为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25年(含)之间的创业项目;

电商组为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含)以内的创业项目。

五、赛事安排

(一)地区赛(初赛)

时间:829日前

各市级团委及相关部门应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行做好各市级(大赛初赛)青创赛的组织实施,创新工作模式,选拔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省级赛事。地方晋级省级复赛的项目总数为300个(各市推荐名额由大赛组委会确定分配,分配名额另行通知)。  

(二)省级赛(复赛、决赛)

时间:829—930

1.报名:829日之前。由各市统一推荐经过地区赛选拔出的优秀选手(项目)参加省级赛各项赛事。同时公开接受一定数量的社会报名。

2.复赛:97日之前。由青创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的300个项目进行评审选拔,十个组别各选出10个优秀项目进入决赛。

3.决赛:930日之前。对于选拔出的100个项目集中进行赛前辅导并组织分组路演(具体方式另行通知),评出各级奖项,各类别按10%20%30%40%的比例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项目评审标准详见2020“创青春辽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评审标准(附件3);本届青创赛设优秀组织奖,由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地区赛开展情况、参加复赛情况和获奖项目数量、质量情况综合评出。

六、参赛条件

(一)参赛者

1.参赛者可个人申报,也可团队申报。

2.2020730日作为划分年龄的界限。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辽宁籍(或在辽投资创业外省籍)公民,均可以个人名义申报参赛项目。

4.凡团队申报的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团队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且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二)参赛项目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轮、天使轮 或A轮投资);

5.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三)项目申报规则

1.创新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已研发成型,具有成熟的商业计划书,但是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等有详细介绍,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和可靠的数据支持。附上专利、获奖、技术等级等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与相关证书或证明一致。

2.初创组。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含)的创业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文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需有相关资质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

3.成长组。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5年(含)之间的创业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文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需有相关资质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

4.电子商务组(农业农村)。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5() 以内的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文件, 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 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 需有相关资质证明。参赛项目须符合国家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方向, 以经营涉农产品及涉农服务项目为主, 如农产品销售和配送、农技服务、乡村旅游、农村物流服务等。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 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 ()

七、奖励及激励

1.颁发证书。获得省级赛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项目和优秀组织奖单位,将获颁相应的证书。

2.政策支持。在符合各主办单位创业支持政策要求的条件下,可优先给予这些政策支持。

3.融资服务。可优先推荐在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和青年创业板挂牌展示或融资;可优先介绍给相关创投机构洽谈融资合作事项。

4.培育孵化。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请入驻各级青创空间和大赛主办单位主办主管的创业园区,优先享受优惠的创业支持政策和优质的创业孵化服务;可优先推荐导师一对一服务。

5.社会荣誉。在申报参评辽宁及全国青年创业奖、辽宁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等奖项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6.会员推荐。获奖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请加入辽宁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7.展示交流。成绩突出的项目可优先推荐参加省双创周、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等相关活动。

8.参加上级赛事。入围省级决赛的项目,省大赛组委会将全部推荐参加国赛。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市两级团组织及各主办部门,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前提下,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组织开展两级赛事。应设立赛事组织机构,细化赛事流程和竞赛规则,出台优惠政策,做好创业扶持工作。采取组织化运作和社会化动员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调动创业青年参赛热情,积极选拔推荐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符合创业青年实际的优质项目参赛。    

2.加强宣传,突出主题。各地要切实把宣传作为赛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宣传力度,创新方式方法,扩大活动影响;要进一步加强与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合作,对青创赛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创新创业创造的积极性,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3.完善机制,上报信息。各地于91日前,将地区赛事组织方案、赛事细则和宣传信息报送至辽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将作为优秀组织奖评选的重要参考内容。

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

联系人:徐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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