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通知】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食品创新大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22-10-06 浏览次数:


(一)竞赛名称

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食品创新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为活跃大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激发大学生的专业学习热情,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合作精神的培养,推动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和实践教学改革,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平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鉴于食品工业行业众多,本届竞赛的食品类别,要求为粮油加工,畜产品加工,果蔬加工,水产品加工、食用菌加工。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辽宁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大学生均可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1.作品由各高校统一报送,竞赛组委会不受理个人报送的作品。每所学校报送共计不超过25项作品参加省赛。

2.创作的作品完成人最多不得超过3人,并在报名平台中按第一、二、三完成人的顺序填写。每件作品只能有1-2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在报名平台中按第一、二指导教师的顺序填写。

3.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指导作品总数量限1项,以第一和第二指导教师身份指导作品总数量共计不超过2项。食品类专任教师数量少于20人的高校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指导作品总数量限2项,以第一和第二指导教师身份指导作品总数量共计不超过3项。

4.每名学生只能参加1项竞赛(含第一、二、三完成人)

5.不允许跨校参赛。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初赛阶段以评审专家观看作品制作视频和研制报告,确定入围决赛一、二等奖候选作品以及三等奖、优秀奖作品。决赛阶段,评审专家根据入围作品实物及团队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作品获奖等级。具体作品要求如下:

1.参赛作品要求

本届大赛作品主题:粮油加工,畜产品加工,果蔬加工,水产品加工、食用菌加工。

基础要求:

1)参赛者须设计出具有某一优势,例如在营养、品质、样式、口感风味等方面;

2)在原料、配方、生产工艺及技术特征、功能性等方面比老产品有一定改进和提高,或具有独创性;

3)符合国家规定的食用标准,安全可靠,市场上有消费需求,或对企业来说能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产品。

4)产品设计时应按保质期在六个月以上考虑,原则上鼓励创新,不是简单模仿,而要考虑企业规模生产和市场推广的前景。

5)参赛作品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产品或有明显医疗保健的产品。

6)参赛作品不包括已获得相关知识产权的产品。

7)作品名称建议以产品原料、加工方式、产品创新点等方式命名,不得含有特殊符号、外文字符或非常用词汇等(可在创意名称中选填)。

8)参赛作品不接收委托他人代加工制作和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作品。

9)参赛作品鼓励原创,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民族文化传统、公共道德标准、行业规范等要求。参赛作品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作品制作过程应体现出食品专业的实践技能和创新性。

2.答辩要求

1)答辩方式

要求答辩过程一律采用多媒体PPT方式。

2)答辩内容

设计思路及制作工艺;

制作过程;

创新点或先进技术;

商业前景等。

3)答辩时间

入围一、二等奖的团队,请准备PPT答辩,主要完成人陈述和提问时间为5分钟以内。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要求

竞赛分二级赛事,即校赛和省赛两个阶段。

1.校赛阶段:各参赛高校自行组织选拔赛,督促参赛团队开展产品开发,对作品严格把关,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赛。

2.省赛阶段:参赛团队通过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平台(https://cxcy.upln.cn/)进行报名。报名工作由团队负责人登录平台完成(团队负责人务必请指导教师和第一、二、三完成人核实顺序和姓名无误,并确保所有完成人和指导教师不超项),参赛高校按组委会指定方式提交作品承诺书(附件1)、研制报告(附件2)、作品制作视频(mp4格式,AVC.H264格式编码,时长不超过5分钟,并配以解说,文件大小不超过80M)、作品照片(1张)。承诺书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相关负责单位公章扫描后上传。报名时请注意提交材料的格式及大小。

省赛报名通道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点,各院校校赛负责人要在11月11日17点前在平台完成晋级省赛初赛团队的推荐工作,逾期未推荐的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院校校赛负责人务必核实所有报名信息(尤其第一、二、三完成人和指导教师的顺序以及姓名无误),完成推荐工作后,不能修改任何比赛信息。

若有学生或指导教师超项,一律取消团队的参赛资格。

所有比赛信息及获奖信息以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平台为准。

省赛决赛评审时间暂定于12月3日举行,具体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竞赛组织

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食品创新大赛由辽宁省教育厅主办、沈阳农业大学承办。由主办单位组织筹备大赛组织委员会,并聘请专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大赛筹备组设在沈阳农业大学。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由大赛组委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食品创新大赛专家组,根据大赛评审标准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评审专家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评审标准(附件3)主要从设计作品的命名、设计制作、创新性对作品进行评审。同时,结合选手答辩表现最终确定获奖等级。

(三)奖项设置

竞赛设立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奖比例根据作品质量以及报名情况由竞赛组委会确定。

(四)申诉与仲裁

1.申诉

1)对于不符合竞赛规定的事宜,有失公平的评判,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参赛队可提出申诉。

2)申诉时,应递交由参赛队领队签字认可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实事求是的充分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或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申诉时效,在当前轮次竞赛结束后20分钟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2.仲裁

1)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顺利进行和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报告后,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半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处理结果。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五)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结果在比赛和计算统计分数工作完成后,当场宣布。并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进行公示。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所有参赛信息通过QQ群(教师管理群号747352646)发布,请各高校一名负责教师加入QQ群。

联系人及电话:史老师 13352487847;李老师18804051865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沈阳农业大学

邮编:110866

(二)其他

1.知识产权

参赛作品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由知识产权引发的纠纷,责任由参赛者自负。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省竞赛组委会。

2.竞赛安全

参赛选手在制作产品时要符合食品生产规范并注意劳动安全,避免受到伤害;原材料要求来源正规,避免感染疾病或化学污染;注意加工设备及场地安全卫生。

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Copyright©2016 沈阳工学院生命工程学院       邮编 :113122      电话:024-58104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