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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沈阳工学院关于全面推进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有三届及以上毕业生的在招本科专业(获省级以上称号专业除外)。

各学院依据专业建设基础择优推荐,2020年申报省一流专业但未获批的专业原则上直接认定为校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每个学院推荐总数不超过2个。

二、申报专业需具备的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专业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6.自评分数合格。申报专业依据《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评审标准》(附件3)自评分数在60分以上。

三、评审程序及后期建设

1.专业申报后学院择优推荐,学校将秉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所有申报专业相关材料经专家评审后,视专业实际建设情况最终确定校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名单。

2.遴选为“校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的专业,均需持续建设,学校将依据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信息采集表中的年度建设任务,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对未完成建设任务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取消其“校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资格。

3.校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检查验收通过的“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将优先推荐至省级一流专业遴选。

四、申报材料

1.《沈阳工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2020年度)》(附件1,由学院汇总填写,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1份及其电子版;

2.《沈阳工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信息采集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及其电子版;

3.自评打分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1份及其电子版。

以学院为单位于2020年11月30日前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学管理部(博学馆208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xglb208@163.com,材料报送联系电话:024-56618961。

附件1: 沈阳工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2:沈阳工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信息采集表

附件3: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评审标准(自评打分表)

教学管理部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