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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辽宁省毒品预防教育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1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辽宁省毒品预防教育专家推荐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现将我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人选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心毒品预防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公正。

(二)工作业务熟悉。长期从事毒品预防教育科研或管理工作,熟悉毒品预防教育政策,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学术造诣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在全省、全国毒品预防教育领域有较高知名度。或在药学、心理学、精神学、教育学、社会学、网络传媒、法学等方面取得较高成就的专家、学者。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者优先。

(三)年龄健康状况适宜。原则上毒品预防教育专家不超过60岁,个别资深专家不受此限制。推荐人选需身体健康,自愿加入,有精力和时间承担相关工作。

(四)各单位推荐的毒品预防教育专家人选应向在毒品预防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中有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倾斜。

二、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统一于2020年7月28日前将《辽宁省毒品预防教育专家推荐表》(见附件,每名专家人选一式四份)《辽宁省毒品预防教育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教学管理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靳玲玲,电子邮箱:jxglb208@163.com。

附件:辽宁省毒品预防教育专家推荐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