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组织开展新设专业自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沈阳工学院2020年专业综合评价的通知》,相关专业已提交专业自评报告,为进一步查找专业建设不足,明确建设方向,扎实推进专业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专业自评答辩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答辩范围
除获批省级一流示范专业称号(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市场营销)以外的我校所有在招专业。
二、工作安排
此次答辩分为院级答辩、校级答辩两个阶段。
(一)院级答辩阶段
1.学院需在6月12日—6月19日完成专业答辩工作;
2.学院要组织专家组开展答辩,依据《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打分并形成专业建设意见和建议,填写《专业自评答辩打分表》(附件2),同时提交《专业自评答辩统计表》(附件3)。
(二)校级答辩阶段
1.学校答辩时间暂定于6月末,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将从每个学院抽取1-2个专业参加校级答辩。
3.综合院级答辩和校级答辩给出最终评价结论。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业自评答辩工作,加强组织与领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
2.各专业要在前期自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专业建设的成功经验、问题与不足,结合“专业对接产业、专业群对接产业链”的思路找准专业建设方向,扎扎实实推进专业内涵建设。
附件1: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2:专业自评答辩打分表
附件3:专业自评答辩分数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