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疫情结束后正式开学前的实验室各项准备工作和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正式开学后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实验教学稳定,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实验室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根据《沈阳工学院期初实验室检查指标》(附件1)内容进行检查,重点对实验室开课前的准备情况,实验室重点区域进行警示标识、危险化学品管理、用电等安全方面的检查。
三、检查小组
本次实验室检查工作成立检查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教学管理部、各教学单位实验室负责人。
四、检查时间
2020年4月16日(星期四),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表2
五、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依据通知要求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自查。学校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学校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为疫情结束正式开学后实验教学稳定运行奠定基础。
特此通知!
附件1:沈阳工学院期初实验室检查指标
附件2:实验室检查时间安排表
教学管理部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