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学校制定了《沈阳工学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该预案已启动实施。另根据《辽宁省高校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精神,为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学校与各教学单位研究商讨,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自3月2日起启动线上教学,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线上教学时间安排
3月2日正常上课,学生不返校,开展线上教学活动,直至学生开学返校后,视情况再进行线下教学。学生返校后需要隔离或不符合线下教学要求的,仍然采取线上授课方式。总教学周仍为19周。
二、各类课程的线上教学安排和要求
线上教学不仅能解决现有延迟开学问题,也能有效推进教师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精品教学资源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就线上教学提出以下要求:
1.除实践类课程外均开展线上教学
按照《沈阳工学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预案》中的安排,根据网上课程资源和教师自身情况,能够开展线上教学的均需要采取不同形式开展线上教学,特殊情况不能开展的,待学生返校后,另行补课。
2.普通理论课线上教学安排
(1)任课教师根据需要综合采用网络优质教学资源并结合各种智慧教学工具、网络会议、微信群发言、QQ群发言、各类平台的讨论区等各类工具,结合课程的不同类型、容量和特点采用录屏、网络会议和分散异地观看现有视频等各种方式完成教学;
(2)线上教学期间,教师必须提前准备2周及以上的教学实施方案和相关讲义。为确保无意识形态问题,无知识产权纠纷,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等要求,按照谁开课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开课教学单位审核通过后才能实施。
(3)教师课前应提前给学生下发讲义、课件等用于预习;对学生明确线上教学学习要求及使用教学工具和手段,有条件的课程授课中应积极与学生互动,通过要求学生记笔记、随堂考试等多种形式检测学生学习效果,并及时反馈给学生;课后应认真选择合适形式布置作业,督促学生做好复习;
(4)各门课程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完成教学内容,但教学内容前后顺序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教学日历要按照实际授课情况进行填写;
(5)各教学单位,也可以根据各课程网络资源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课程开课顺序;
(6)各课程团队可以考虑线上、线下实际,根据开展线上教学的内容,适当调整考核方式;
(7)面授课堂教学中的管理规定和行为惯例,原则上也适用于网络教学活动,师生应共同遵守。未经授课教师书面同意,学生或任何第三方机构不得对授课活动进行录音、录像;也不得对课程资料进行个人学习目的之外的传播。
3.通识选修课安排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不开展线下通识选修课,安排学堂在线、智慧树和超星线上教学,请及时关注教学管理部通知公告栏的通识选修课选课通知,线下辅导时间为学生返校后。
4.课表安排补充
开展线上教学的具体上课时间原则上按照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执行,若有同一门课程,多条任务开展线上教学的,教师可资源共享,可合并教学任务并适当调整授课时间,但要避免学生课程冲突,课后辅导和指导应按线下教学班进行。 若征得学生一致同意,也可以适当调整上课时间,但须在课程开设单位报备。
5.外聘及部分返聘教师的线上教学安排
鉴于外聘和部分返聘教师的实际情况,各教学单位可以针对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三、正式开学后的教学安排和要求预案
1.正式开学学生返校后,如果学生需要隔离14天,则继续执行线上教学的安排和要求,具备条件的班级、课程,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正式开学可组织线下课堂授课后,各单位要组织老师对前期线上教学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利用开学后线下教学补齐前期工作的不足。并根据前期教学情况,确定后续教学任务、教学方式、辅导答疑、补课安排等工作。
3.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仍要高度重视,按照学校的要求和部署开展教学工作。对不符合教学要求的老师,各教学单位要做好预案;对不能正常在教室上课的学生或特殊原因不能返校的学生,任课教师要安排任务、通过自学、辅导答疑等适当的方式保证学生完成学习任务。
4.教师授课要做好防护措施,应戴好不影响教学的口罩等装备开展课堂教学(口罩等尽量自备),教学活动开展要首先确保健康安全并符合防疫工作要求。任课教师上课时要关注学生身体状态,如遇有身体不适、特别是有学生多次咳嗽等情况的,要及时与辅导员老师联系。
5.各学院根据教学地点资源要及时、合理调整上课地点,要尽量安排小班授课,要尽量安排在空间较大的教室,尽量确保学生之间有一定空间间隔,隔座就座。学生上课按照学号,从前向后,从左向右,固定座位就座。学生从宿舍到教学楼要有固定的行进路线,确保在室外道路上行走,严禁穿越教学楼行进。各教学楼开放所有楼门,并指定楼层学生出入的楼门,尽量疏散出入。各学院要在开课前一周将相关调整报教学管理不备案,并调整课表。
6.采取错峰上下课。线上教学采用原课表规定的统一时间,如全面恢复线下教学,采用教学楼上课时间错峰,尽量避免教学楼、食堂就餐人员过于集中。在师资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各学院可制定详细方案,综合采用年级上课时间错峰,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工作要求
1.校外实习(实训)按照《关于重申暂停所有社会实践实习活动的通知》要求暂停所有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各类实习、实训、创业和社会实践活动。因疫情防控工作影响造成的实习、创新学分等问题,学校会根据政策妥善处理。校内实习实训实验根据具体情况、具备线下开课的前提下组织开展。校外工学交替实习的学生,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学生实际情况,提前制定教学安排预案。
2.毕业生毕业不延迟。要重点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届本科生疫情防控期间毕业设计(论文)线上指导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既定的毕业时间推进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指导检查、审核、答辩等各项工作;要加强管理,指导教师加强指导、认真指导、及时指导,加强过程材料的记录存档,各相关单位做好过程监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过程管理质量和论文质量。
3.公益劳动课程。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的调整方案确定公益劳动课的授课时间、方式,如果因补课等原因占用的,学校统筹安排妥善解决劳动课学分。
4.体育课授课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开始选课上课,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延迟开课,可适当缩减集中授课学时,通过课外锻炼补齐学时。
5. 补考、教材发放等工作向后顺延,在开学后1-2周内完成,对因补考延迟而影响重修选课的问题,将在开学后另行解决。达到复学条件需要办理复学手续的同学,可以先跟班开展线上教学,待学生正式返校后,再补办复学手续。
6.各教学单位应协助师生完成在线指导和答疑的组织工作,在课程开始前将使用的QQ群或微信群等组织方式报教学管理部高飞处。各单位教学管理人员应参加各门课程的在线指导答疑组织,在线巡视教学进展,教学管理部应安排相关人员开展抽查工作。
7.教学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为更好地服务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做调整安排。休学到期计划复学的学生,待学生正式返校后办理;补考待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允许下组织实施,提前一周通知学生;补考成绩录入完成后,教学管理部统一发布重修报名通知开展重修工作;3月份毕业审核及授位工作安排延期至学生返校补考完后进行。
8. 高职学院要充分利用这次机会,把网课开起来,针对高职扩招的B类学生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国际教育学院可以根据学生特点适当调整授课形式和时间,以满足学生需要;创新学院创新创业课要尽量采取线上授课方式,正式开学后结合项目开展线下辅导、指导;培训学院暂停一切线下培训工作,待学生返校后再开展。
9.网络教学是推动教学方式改革的有效手段,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利用这次机会,推进网络教学资源建设,推进教学方式改革。
10.学校迎评工作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迎评工作安排的通知》执行,坚持防疫不停工,积极稳妥推进各项迎评准备工作。根据当前疫情,原定预评估时间推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保障措施
1.各教学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教学单位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实施细则,规范教师线上教学管理。
2.教师确定授课方式后,各教学单位审核后,需通过正方教务系统或本单位网站等通知学生上课时间及方式,明确教学进度安排及要求,确保通知到位。
3.各单位高度重视疫情期间课程安排,确保线上教学正常开展,确保线上教学质量。认真审核教师教学任务安排,把关教师线上教学活动安排,教师教学资源建设情况。方案确定后,各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录入教学日历。
4.建议各学院督导团成员能加入到各类QQ群、微信群和直播课程中,开展教学过程检查,确保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实质等效。教学管理部牵头成立教学检查小组,开展线上线下教学、教学准备等工作的检查、指导、督导工作。学校已制定《关于加强线上教学检查的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5.线上教学因网络或电力等原因影响上课的,任课教师需做好应对措施,通过其他方式完成教学任务。
6.对于学生无法开展线上教学的,或因疫情不同各省份规定可以返校时间不同的,各教学单位可以制定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培养方案,帮助学生解决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学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