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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学期重修补考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本学期重修补考报名的通知

本学期重修补考报名时间:2017年3月8日—2017年3月9日下午16:00点。学生到辅导员处报名,3月10日上午10:00各辅导员把重修补考报名名单传给我。


重修补考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请同学们认真阅读重修补考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重修补考的学生,跟读班级和跟读老师一并报上。


重修补考报名注意事项:

1、考试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可直接参加一次补考。

2.下列几种情况不予提供补考机会,必须重修该课程

1)考查课成绩不及格者;

2)实践性教学(如: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

计等)不及格者;

3)学校公共选修课程不及格者(可申请重修或另选其它课程);

4)考试资格审查时,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

5)补考不及格者;

6)事先未申请缓考或申请未被批准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

7)严重违反考场纪律或考试作弊者。

8)补考缺考者,则需重修该门课程。

3、凡成绩不及格的课程均可参加重修。重修时间为后续学期所开的相同课程或是夏季学期期间。实践环节(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重修随下一年级学生进行。凡参加课程重修的学生,一律实行课堂考勤,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课,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处理。如重修与现学课程时间冲突,可以提出申请,部分内容可通过自修方式来修读,但必须参加该课程的平时测验和期中考核。出席率不足50%者,取消其重考资格。

4、学生在学制年限内重修不限定次数,一门课程可以多次重修,但每学期重修课程不准超过4门重修课程不能申请缓考。

   5、学生为提高绩点,可以申请重修,重修成绩高于原有成绩时以最高成绩记入总评成绩。如重修与现学课程时间冲突,可以提出申请,通过自修方式来修读,但必须参加该课程的平时测验、期中考查和期末考试。

6、有缓考的学生也要报名,在报名后备注缓考。

7、不及格名单见附件。

                            2017年3月8日






不及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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