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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通[2015]9号 关于开展生命工程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生命工程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研室: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日常教学管理与监督,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学院决定于11月12日-11月20日(第10~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院长助理及专业负责人为组员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整体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邵玉

领导小组成员:段庆斌、王家庆、高超及各教研室主任。

 

二、检查方式

 

总体检查采取教研室自查和学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学院检查采取抽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检查内容

 

1.教研室自查

 

(1)  各教研室要按照学校要求并针对本部门中存在的问题做好自查工作;

(2)    准备好2015级课程教学大纲,特别是对学时变化、内容变化及开展教学改革、项目教学的课程要进行调整,其他课程大纲要适时更新;

(3)  规范视频公选课教学;

(4)  做好网络答疑工作;

(5)  实验报告批改要及时、规范,要有评语,有等级划分;

(6)  作业批改要规范,有等级、有评语、日期等,至少8学时/次;

 

2.学院专项检查

 

(1)召开座谈会

组织开展学生和教师座谈会,及时发现和解决教风、学风中存在的问题。

 

(2)教学规范检查

 

包括:2015级课程教学大纲制定情况;教学计划执行及教学进度情况;视频公选课教学情况;课程辅导答疑组织开展情况;考查课考核方式备案情况;实验报告填写及批改情况检查。

 

(2)教学纪律检查

 

教师教学纪律检查;学生上课出勤率及迟到情况检查。

 

(3)学生工作专项检查

 

违纪学生处理情况;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工作;学生资助与服务工作;评优评奖工作。

 

四、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 11月15日-19日,学院及学校组织专项检查。

 

五、检查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要求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到边检查、边总结、边改进、边建设,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学院针对本次教学检查的内容,确定本部门教学检查的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分析研究并加以总结,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

 

3.学院于11月20日前将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总结(电子版)上报教学管理部。         

 

                              

 

                                        201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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