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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实验室安全和实验项目建设情况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强化实验室安全保障机制建设和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强化实验项目建设,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实验室安全和实验项目建设专项检查。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方面

学校依据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1),重点对各教学单位开展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情况,开展以下几方面的检查。

(1)实验室日常安全和卫生、药品库(含易制毒、易制爆)、安全防护设备等实地的常态化检查。

(2)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各教学单位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情况,实验室各类记录本填写情况,固有风险源管理和检查实施情况,工作人员岗位日志填报情况,大型机械类、化学类、生物类实验室管理情况,特种设备和化学药品(含易制毒、易制爆)管理规范、实验废物管理和处置规范情况。

(3)安全教育信息化建设方面。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准入机制和定期安全培训机制的建立、各教学单位安全文化建设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宣传工作情况。

2.实验项目建设方面

学校依据各教学单位实验项目库、实验项目卡等实验项目建设、论证、管理等方面的建设材料,对各专业实验项目建设质量开展以下几方面的检查。

(1)实验项目卡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教学单位实验项目卡管理和内容填写情况,实验目的和要求、仪器设备利用和耗材使用情况是否详实。

(2)实验项目库建设和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教学单位实验项目库日常管理、维护更新情况,是否与实验项目卡相对应。

(3)实验项目建设论证、更新、撤销等流程、管理规定等的审批材料。

二、检查时间

1.各教学单位自查:2023年10月16日-10月20日

2.学校检查:2023年10月23日-10月24日

、检查方式和要求

本次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在学校检查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自查工作,学校将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实地走访、访谈和查看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期中实验室安全检查时间安排表(附件2)

提前做好迎检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按照学校工作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查摆问题,进一步强化实验项目建设工作,积极鼓励教师利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开发和优化实验项目内容,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请各教学单位将自查报告电子版于2023年10月21日前提交教务处。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2.期中实验室安全检查时间安排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