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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我校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日常教学管理与监督,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定于第11-12教学周组织全校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学院(部)负责人为组员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整体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1.领导小组组长:杨秀英

2.领导小组成员:杨玥林凯靳新曲晓涵、张婷、赵元、吴琼李晓波郝志坚施海滨、王家庆、邵玉、赵琳、韩芳、徐军、张丽丽、商俊平

、检查方式

1.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2.学院(部)自查和教务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114-1115

四、检查内容

(一)学院(部)自查

各学院(部)要按照学校要求并针对本单位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做好自查工作,本次期中检查自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各学院(部)自查本学期校外实践基地的校企合作单位协议签订情况,合作协议新签、到期后续签、撤销、企业或学院对接人变更等事宜,于11月13日前提交附件1《2024-2025(1)沈阳工学院校外实践基地备案表》至教务处刘天宇老师处。

2.各学院(部)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自查本学期开设全部课程的教学大纲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一致性、编写的规范性、内容的合理性等,于11月13日前提交附件2《2024-2025(1)期中教学大纲自查情况记录表至教务处安一梅老师处。

3.各学院(部)自查本学期开设全部课程的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超星平台),于11月13日前提交附件3《2024-2025(1)期中作业布置与批改检查表》至教务刘波老师处,电子版发至邮箱495152589@qq.com。

4.各学院(部)统计本学期考试课教考分离情况,填报附件3《2024-2025(1)考试课教考分离情况统计表》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于11月13日报送教务处李冬明老师处。

5.各教学单位分别召开学院层面的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结合教育教学发现的问题,深入研究解决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各学院(部)自查结束后,将单位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情况进行总结11月15日将总结报送教务处刘波老师处,电子邮箱495152589@qq.com.

(二)教务处专项检查工作

1.抽查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在超星平台里进行)

1)在超星平台作业布置情况。作业布置的次数和布置作业的题目质量是否满足教学大纲的需要;布置次数及布置内容是否与教学日历和教案中的要求及内容一致;重点检查作业布置的质量,如作业题布置的类型,是否是多种类型作业题目。布置作业要目的明确,难易适度、精心筛选,作业题目的设计要具有启发性、典型性、针对性和代表性、避免布置简单机械化、重复性的练习;作业布置的数量、形式、方式、内容要符合沈阳工学院关于作业布置和批改的管理规定及学院相关实施细则等文件。

2)作业批改情况。作业批改是否按照《沈阳工学院关于作业布置和批改的管理规定》和各学院(部)作业批改的具体实施细则执行;教师批改的次数与所留次数是否相符,批改是否及时;评语是否详细且带有激励性或指导性的评语;是否有评阅成绩等信息;学生对于错题是否进行了修改;教师是否对学生错题进行了复批、教师是否认真评阅及完成的质量等等。

3)教务处11月8日--11月13日期间在超星平台进行集中检查,不再收取教师作业本。

2.教案编写情况在超星平台里进行)

教务处将组织抽查各学院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教案(开学初要求上传超星平台),重点检查教学内容与教学大纲的一致性;教学内容、过程设计的科学性;课程思政的融入情况等。

3.实验室安全建设情况检查

依据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重点对各教学单位开展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情况开展检查,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学期期中实验室安全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4.校外综合实习过程材料检查

依据沈阳工学院本科学生综合实习管理规定》《沈阳工学院职业教育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开展2024-2025学年校外综合实习教学管理材料检查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沈阳工学院关于开展校外综合实习教学管理材料检查工作的通知》。    

5.开展期中教师及学生座谈会

教务处将组织各单位分别召开学校层面的期中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做好自查工作,并有详实的自查记录。

2.各学院(部)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并加以总结整改。

3.各学院(部)于11月15日前将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及自查明细报送教务处刘波老师处



附件1.2024-2025 (1)沈阳工学院校外实践基地备案表

2.2024-2025 (1)期中教学大纲自查情况记录表

3.2024-2025 (1)期中作业布置与批改检查表

4.2024-2025 (1)考试课教考分离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4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