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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前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寒假即将来临,结合学生工作实际,现将此期间学生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元旦放假安排及搬寝注意事项

学生元旦放假安排为2017年12月30日—2018年 1月1日放假,1月2日正式上课,学生需于1月1日晚18时前返校。

2.寒假放假安排

(1)全体年级学生寒假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3月4日。

(2)全体学生最迟需在2017年1月15日中午12时前离校。

(3)学生返校时间为3月4日晚6时前;需提前返校的学生最早可在3月3日8时以后入住公寓,在此之前返校的不予接待。2018年3月5日正式上课。要求各学院认真统计好学生返校情况,分别于3月4日21时前和3月5日9时前,将未返校学生的名单及原因上报学生工作部。 

(4)学生离校时需将个人贵重物品随身带走,并检查所在宿舍的门窗及水电开关是否关闭。同时,为避免跑冒滴漏事故发生,造成学生个人物品损失,请各位同学离校前妥善安置存放在公寓内的物品。

(5)寒假期间学生公寓全部封楼,不安排其他学生留在校内。1月15日13时,学生工作部将组织人员对公寓进行检查、清理,随后封楼。

(6)在学校规定的放假日期前,如果学生考试全部结束,无其他教学和管理工作安排,学生经所在学院同意、学院备案,便可提前离校返回家中。如学生放假未返回家庭所在地,该生请及时将去向以及时间上报辅导员,随后辅导员要与该生家长联系,核实有关情况,同时做好离校备案工作。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圣诞节和元旦期间相关工作安排

 (1)要高度重视元旦期间所属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平安夜”(即12月24日晚)、“圣诞节”(即12月25日晚),要加强值班力量,深入校园、教室、寝室开展检查工作。

(2)平安夜、圣诞节以及元旦期间严禁学生、班级去校外举办聚餐、聚会等群体性活动,班级辅导员为第一责任人,请辅导员做好监督工作,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如学生在校内举办各类庆祝活动,要先上报所在学院,获得批准后,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学生工作部及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进行备案。

(3)活动期间,严禁在教室、宿舍内私接电源,严禁点蜡烛或使用明火进行庆祝活动,禁止在校园内燃放鞭炮、礼花等,不准在教室等公共场所随意张贴、布置;请同学自觉维护教室墙面、公共实施。活动结束后,需将教室、寝室等活动场所清理干净,以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进行。

(4)元旦假期期间,在校的学生要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与要求,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学校公寓管理规定的事宜;不得去校园及校园周边鱼塘、李石河和浑河做冰上活动。

(5)元旦期间,要特别重视教工值班工作,要加强对学生公寓的巡查力度,如遇问题,要及时与领导反馈。

2.寒假前相关工作安排

(1)学生寝室搬迁安排在2017年12月30日——2018年1月12日,请各学院结合学校总体安排,制定本学院的搬家方案,并于12月25日前上交张旭老师处,同时,各学院要做好搬家组织和动员工作。

(2)临近期末考试,各学院辅导员要召开班会,加大对学生的诚信教育,避免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的发生。

(3)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全体大会,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将国家法律法规与安全教育有效结合起来;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恐怖事件的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未开放的景区旅游;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娱乐和玩耍;外出旅游要注意防拥挤、防踩踏;教育学生不参加任何非法集会及游行活动;教育学生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不参加各类传销组织与活动。

(4)学生在假期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和辅导员汇报,并请辅导员关注学生心理成长,有必要的要进行心理疏导。

(5)辅导员要就假期相关工作安排与要求传达到每位学生;并将本人在假期期间的联系方式告知学生。

(6)假期期间,各学院领导及学生工作全体成员要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通讯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报给所属负责人。

 

值此2018年元旦来临之际,提前祝全体师生新年快乐!

 

                                    

 

学生工作部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