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点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7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重点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为加强重点专业建设管理,检查重点专业建设成效,不断提高重点专业建设水平,根据我校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我校将组织开展“十二五”重点专业建设情况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我校2015年度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及“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获得省级专业建设项目。(见附件1、附件2)。

二、中期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重点专业年度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建设方案进展情况、预期成果完成情况以及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三、中期检查的程序与时间

(一)学院自查:5月下旬,学院对重点专业进行自查,各专业形成《沈阳工学院重点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3)。

(二)专业评议:6月初,各专业负责人汇报重点专业建设情况,学校组织专家对各重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并就检查结果与后继建设提出意见。

(三)公布结果:学校公布检查结果。对如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重点专业,将继续给以资助;未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专业,取消第二年的资助资格。

四、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于5月25日前将重点专业《沈阳工学院重点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面材料一式5份(电子版1份)报送至教学管理部。

附件:1.

附件1:2015年度沈阳工学院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名单.docx

附件2:获得省级及以上专业称号的重点专业名单.docx

沈阳工学院重点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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