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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规范和提高学校整体实验教学水平,学校在明确办学目标定位的基础上,积极搭建实践育人平台。近几年,学校大力投入资金加大对实验室内部建设和改造,加强对实验室实验仪器设备的投入,从实验室硬件方面给予充分的支持和保障。各教学单位要结合学科和专业特点,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加大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力度,充分挖掘实验室资源开发实验项目,保证实验室和实验设备的有效利用。各教学单位要通过实验教学的有效开展,进一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结合我校现阶段实验教学整体情况,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标校、省实验示范中心标准,加强学校实验中心建设

1.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要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建设优质实验条件和建立实验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提高实验教学队伍水平,不断创新建设模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拓展实验管理和服务平台,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全省高校提供共享成果,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2.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要根据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加强实践教学平台建设,规范和完善实验室基础建设和实验项目的有效开发,持续推进实验室内涵建设和改革创新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力争冲击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3.非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实验室规划和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专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紧紧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不断强化实验室基础建设,规范实验室的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充分满足相关专业的实验教学需求。

二、加强实验项目开发建设,充分保障实验室开放,培养学生创新意识

1.各教学单位要结合专业特点,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科学构建实践教学体系,确保专业需要的实验、课程设计和实训应设尽设,应开尽开,确保各专业实验开出率达到100%。

2.各教学单位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依托现有实验室设备,更新本科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强化实验室实验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不断探索、开发和优化实验项目内容,进一步梳理和明确各实验室应开实验项目数、实际开出项目数、未开出项目数、实验室利用率等,继续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强化实践培养目标和质量。

3.各教学单位要提高实验室开放率,要充分满足学生“第二课堂”、学生社团的建设和发展,不断加强实验项目的开发和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学生课下走入实验室,通过大创团队、科技社团等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充分利用优质实验室资源,为学生参加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和学科竞赛提供平台,从而进一步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实验室开放率。

4.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内实验室开展培训基地建设工作,利用学校现有的优质资源开展各类社会培训、师资队伍培训和学生技能提升,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服务地方,提高全校师生的实践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水平。

5.各教学单位要基于现有实验室加强科研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实验设备进行二次开发,依托现有实验设备开展科学研究,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好应用型本科的服务。

三、规范实验教学管理,持续推进实验室标准化建设

1.各教学单位要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实验室的管理,持续推进实验教学平台信息化建设,积极有效的开展虚拟实验平台开发和建设,不断优化实验教学资源,并有效利用正方教学管理系统完成日常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实现实验室的科学有效管理。

2.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实验教学管理的规范性,定期组织教师学习实验教学相关规章制度,加大对实验教师的指导和培训,细化实验教学管理流程,规范实验(实训)教学大纲、计划书、指导书、任务书的制订和有效实施,严格按照《沈阳工学院实验报告册批改规范》进行实验报告册批改和各类实验相关数据和材料的存档,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的管理质量。

3.各教学单位要加大过程管理力度,做好平时材料的积累。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修订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并有效实施。日常管理中要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定期保养和维护,指定专人重点加大对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开放记录、实验室使用记录、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等记录本的管理和使用,明确各项记录“如何填、填什么”,并定期组织专人对实验室各项使用记录进行专项检查,细化实验教学的过程管理。

4.各教学单位要明确安全责任,实施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管理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指导、明确责任,继续加强对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坚决杜绝各类意外突发事件的发生。

5.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实验教师队伍建设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工作,结合各教学单位实际情况,可以利用假期或课余时间开展关于实验室仪器设备相关的教师培训和学习活动等,提高教师的实验动手能力,进一步推进“理实一体化”教学建设。

要求各教学单位利用暑假开展实验教师培训和实验项目开发、论证以及各实验室的工作总结,请各单位于7月8日前将相关计划材料通过智慧沈工提交至教学管理部。

学校将于下学期开学初对各教学单位实验室基础建设、实验室安全保障、实验项目开发与利用,本学期各类存档材料、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

联系人:林凯

电话:024-56618053

教学管理部

2020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