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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了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根据沈阳工学院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对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存档材料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19教学周开始。

二、检查方式

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和校级检查两种方式进行。学院自查结束后,学校采取学院申请制的方式进行检查,由学院向教学管理部提交申请,教学管理部联合检查小组成员安排检查工作。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组织对本学院2020届全体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毕业设计(论文)相关信息及附件的填报情况。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附件材料的质量及规范性。

3.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情况。

学院自查结束后,请保留好自查过程相关原始材料,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撰写自查报告。学院自查评价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不隐瞒,不偏袒,及时反馈指导教师组织学生修改,并体现在学院自查报告中。整改结束后可申请学校检查。

(二)学校抽查

教学管理部将联合检查小组成员对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20%比例抽查,主要检查包括:

1.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和附件材料的质量及规范性。

2.学院自查整改情况,包括学院检查范围,检查记录单,检查效果,整改落实效果等。

3.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阶段性监控机制及存档工作。

三、检查程序

1.各学院于7月8日前对本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存档材料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学院自查结束后可提交检查申请,备注好检查时间、地点。教学管理部于检查前一天晚上公布抽查学生名单。

2.请各学院务必于检查前将学院存档材料和被抽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存档材料放在学院指定地点备查,材料备查地点由学院提供。

3.教学管理部联合检查小组成员对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存档材料进行检查,检查要求参照《沈工教学发[2019]37号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检查小组成员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记录在《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表》,问题记录要详实,检查表报送教学管理部存档。

4.教学管理部形成毕业设计(论文)检查通报,同时将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告知相关学院,由相关学院在限定日期内进行整改以达到要求。

教学管理部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