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维持良好的早操秩序,培养同学良好的生活习惯,我院研究制定了《沈阳工学院生命工程学院暂行的早操制度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早操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早上6:20-7:00开展早操活动。节假日,雨雪天等特殊情况除外。(本学年从2024年3月1日起)
二、早操参加人员
2023级全体学生
三、早操地点及内容
地点:东苑篮球场
内容:早操前充分活动身体。 之后围绕整个篮球场慢跑三圈并呼喊班级口号。班级口号班级自定。
四、督促检查措施
由院学生会纪检部对早操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并于早操结束后到东苑7#102进行电子存档。
五、奖惩措施
1.一学年早操出勤率累计5次及以上不足90%的班级,取消当年先进班级的评选资格。
2.对无故不出早操的学生,视为旷操,给予通报批评。一学年累计5次及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10次以上,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找人替操者,发现后按旷操处理。
3.对于一周内早操受表扬达3次以上的班级(考核标准:队列整齐,口号洪亮,无违规现象),次周视情况给予减圈。一周内受批评达2次以上的班级,次周视情况给予加圈。
4.对于6:20未到早操地点的同学,视为迟到。当日早操结束后全班立刻加跑一圈,封顶三圈。
5.在早操集合或跑操过程中,有说笑,玩手机等扰乱早操秩序现象之一,经检查人员提醒不改者,当日视情况给予全班加圈。
六、管理办法
1.因生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早操的同学,要及时向辅导员老师申请,履行请假手续。
2.学生早操见习每月不得超过四次,超过四次须向辅导员老师说明原因并开取假条。每班每天见习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3.所有的假条,应由班级早操负责人于当日中午12点之前,拍照后发到“23级早晚通报群”并注明班级,姓名,原因。
4.早操准备活动时间应控制在3-5分钟。
5.对于不尊重早操检查人员的班级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6.早操检查人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公平、公正的开展早操检查工作。
7.早操检查工作由院学生会纪检部负责。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