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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年沈阳工学院“百门课程”重点建设项目检查、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加强课堂教学建设,加大转型发展示范校的内涵建设力度,学校于2018年组织开展了“百门课程”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对2018年的“百门课程”重点建设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和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获批2018年度沈阳工学院“百门课程”重点建设项目的课程,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验收流程

1.获批2018年度沈阳工学院“百门课程”重点建设项目的课程负责人依据《SC教学改革课程结题标准(试行)》(附件2)自评后由学院进行初审,自评分数未达到80分的课程提交《沈阳工学院“百门课程”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报告》(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自评分数为80分以上的课程提交《沈阳工学院“百门课程”重点建设项目总结报告》(附件4)和成果材料。

2.学校组织专家对自评分数未达到80分的课程开展阶段性检查,对建设无明显效果的项目,停止经费资助和其他奖励政策;对自评分数为80分以上的课程开展验收,专家评价仍在80分以上的课程将被评选为沈阳工学院“金课”,专家评价为60—80分的课程进一步加强建设,专家评价低于60分的课程停止建设。

三、相关要求

1.所有材料填写要实事求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该课程的继续建设或遴选资格,望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严格审查。

2.各单位于3月30日前提交《沈阳工学院“百门课程”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报告》、《沈阳工学院“百门课程”重点建设项目总结报告》和成果材料、《2020年度阶段性检查课程汇总表》(附件5)、《2020年度验收课程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各一份及电子版,佐证材料或成果材料需整理在一个word文档内并且目录要清晰,佐证材料或成果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阶段性检查课程与验收课程分别汇总,切勿重复汇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玲玲     联系电话:024-56618961

电子邮箱:jxglb208@163.com

附件1:2018年度沈阳工学院“百门课程”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附件2:SC教学改革课程结题标准(试行)

附件3:沈阳工学院“百门课程”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报告

附件4:沈阳工学院“百门课程”重点建设项目总结报告

附件5:2020年度阶段性检查课程汇总表

附件6:2020年度验收课程汇总表

 

                               教学管理部

                            2020年3月10日